2010年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1000名派遣制公安文职人员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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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1000名派遣制公安文职人员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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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1000名派遣制公安文职人员的启事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至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嘉州路36号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简历、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4张。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文职岗位,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无效。

5.报名结束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公司通过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6.如部分职位因报名人数较少,不能形成有效竞争,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职位,并不再另行通知。

因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招聘1000名公安文职人员。公安文职人员为企业用工性质,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公安局部分直属单位文职岗位,主要从事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30周岁(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2)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六)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八)具备报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的;(7)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工作地点及派遣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重庆市公安局部分直属单位,具体派遣岗位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至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嘉州路36号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简历、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4张。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文职岗位,不得同时兼报,否则无效。

5.报名结束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公司通过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6.如部分职位因报名人数较少,不能形成有效竞争,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减少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职位,并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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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各职位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参加面试、技能测试,若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笔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详情请登陆飞驶特人才网查询。

2.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设定。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各100分,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详情请登陆飞驶特人才网查询。

(三)体检

身高、视力标准按招聘启事执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超重25%或偏轻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cm)),不予聘用。其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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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含对考生及亲属政历情况的审查和与派遣岗位匹配情况的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飞驶特公司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报到手续,与飞驶特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重庆市公安局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内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的薪酬待遇根据岗位设定(不包含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等费用)。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23-86898690、86833671。飞驶特人才网:www.fsthr.com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 1.《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2.《派遣制公安文职人员招聘职位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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