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8年高校结业生参加自考免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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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8年高校结业生参加自考免考规定

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革与发展,完善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做以下规定:

凡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报考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以用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申请免考课程时,必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发放的《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原件,并出具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有效)。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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