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屏山县城镇管理局2013年遴选8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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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屏山县城镇管理局2013年遴选8名人员

遴选范围、岗位及名额

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遴选8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到屏山县城镇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工作。其中:执法岗位6名(男性)、管理岗位1名、会计岗位1名。

遴选条件

(一)政治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年龄45周岁(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满46岁)及以下,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时,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达到3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

(五)执法岗位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六)会计岗位须持有《会计证

(七)加分

1.2010年1月以来参加过移民工作或顶岗锻炼1年以上者加1分;2010年1月以来参加移民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最高不超过2分。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职脱产学习人员;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审查的人员。

遴选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遴选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

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起—2013年10月1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屏山县城镇管理局(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13楼B1310) (www.sdsgwy.com)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遴选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会计岗位须持有《会计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此次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遴选成绩计算方法

遴选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咨询电话:0831-570022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723656(屏山县城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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