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流县2010年卫生系统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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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流县2010年卫生系统招聘人员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双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〇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双流县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原卫校);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2日。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9:00—12: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凡进必考,按专业需要,择优聘用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条件。需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历符合报考相应执业资格要求(初始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

(1)报考县级医疗机构资格条件: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西医临床岗位(县妇幼保健院3个西医临床岗位除外)需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报考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格条件: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药剂、检验、影像、护理等四个岗位的双流籍考生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三)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其中:本科学历或以下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将被取消考录资格。自2007年以来被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录用后不到录取单位报到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2010年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双流县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原卫校);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1张(须附电子版照片),若为在职人员,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准予参加招聘考试的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填写《双流县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表

3、在报考过程中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随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笔试收费50元/科。进人面试的人员需另交面试费80元/人。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2日。

6、若某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由县卫生系统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招聘指标进行调剂。

五、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其中:报考药剂、检验、影像、医事管理等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计,按60%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1、笔试内容:

西医临床、口腔、中医、预防医学、心理咨询、护理、药剂、检验、影像、医事管理等10个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计算机、财会等2个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9:00—12:3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评分成绩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专业录取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制,个人志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一个月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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