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名额
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4人,其中男播音主持2人,女播音主持2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额详见《2013年通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条件
1、年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男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女要求26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
4、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一级乙等以上。
5、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勤奋敬业、形象符合电视出镜要求。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7、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招聘方法和步骤
招聘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初试、面试、试镜、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省内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哈尔滨市人才网、通河县政府网、通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dsgwy.com)
3、联系人:屈静涛(联系电话:0451-57422408)
4、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试人员视频(VCR)录像(DVD格式)。
(6)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4、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填写《2013年通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每人交考务费105元。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免收考务费。
(三)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初试、面试、试镜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1、初试
应试考生事先准备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自制视频(VCR)录像,视频录像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2、朗读自备稿件(要求考生不许在录像中介绍自己或者近亲属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否则取消初试成绩)。专业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视频录像中反应的普通话水平、音准音质、上镜形象等进行投票,超过半数以上得票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模拟播音、主持及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日期及地点: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试镜人选: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男女播音主持岗位招聘计划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镜人选。
(4)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和获得试镜资格的考生名单在通河县政府网、通河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3、试镜
(1)试镜方式:入围试镜考生在录播器前进行现场录播试镜,时间约5分钟。
(2)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试镜结束后,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上镜效果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通过深入考生居住地派出所、居民委、邻里及考生工作单位等方式,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才表现,对考生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有考核不合格的,该岗位体检、考核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河县政府网及通河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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