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标准车少
川南4市少有完全合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其中泸州仅有2辆校车达到标准。
幼儿园车多
条例明确,幼儿园学生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但川南多地的现状却是,校车集中在幼儿园。
校车事故回顾
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幼儿园校车撞车,20人遇难,18人重伤。
2011年9月26日,山西省介休市校车车祸,导致7名初中生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2011年3月,北京一辆核定载客49人的客车,载着81名幼儿园师生,以98公里的时速撞上路边的施工围挡,一名男童死亡。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一辆搭载20名小学生的三轮摩托车冲到桥下,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
2010年5月21日10时许,甘肃境内连霍高速公路发生连环相撞事故,其中一辆车为某小学校车。5名学生身亡,3名学生受伤。
2010年4月6日,广东省汕头市某技工学校校车与一辆散装水泥罐车和一小轿车发生连环碰撞,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14人重伤)的惨剧。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川南4市少有完全合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其中泸州仅有2辆校车达到标准。
此外,条例明确,幼儿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园以“就近入园、家长接送”为原则。但川南多地的现状却是,校车集中在幼儿园。
自贡:没有一辆校车符合新标准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自贡市范围内的校车主要是幼儿园的校车,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车基本没有。对小学生、初中生而言,城区学生的交通工具主要是公交车,农村学生则主要是靠家长接送。
“从严格意义来讲,按照新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贡没有一辆校车。”该负责人说,针对自贡“幼儿园校车”多的这一情况,自贡市将加大对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和督察,确保学生安全。自贡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付晓透露,目前自贡相关部门正在建议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
昨日,在自贡童星宝贝儿童学园接孩子回家的王大爷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因为之前校车频频出事,所以他坚持每天接送孙女。了解到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幼儿的相关规定后,表示自己终于可以放心点了。
女儿正上小学低年级的陈女士则告诉记者,由于学校没有校车,她不自己接送就得请保姆,但迫于经济条件,所以只能“狠心”让女儿自己上下学独自回家。
泸州:仅有两辆校车达到新标准
目前泸州仅有2辆校车达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泸州交警部门表示,将争取在泸州市内为校车划定专门的行驶车道和停靠站点。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泸州市内,仅有天立国际小学的2辆校车达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天立国际小学校长张学文介绍,这2辆专业校车于201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每辆车的价格约40万元。“选择专业校车,主要是考虑学生安全,其次也能提升学校的形象。”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跟随天立国际小学的学生,登上了“长鼻子”校车。校车停靠点大多并不固定,只在部分路段有交警划定的专门停靠点。“一般选择学生住地较集中,或家长接送较为方便的地方。”校车司机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江阳区新区转盘、大山坪等地是该校校车的主要停靠点。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泸州市内的校车安全检查,已经成为了一项常态性的工作。在城区内的多家学校门口,交警部门都设立了“女警护学岗位”,以检查校车的载客情况。同时,执勤的女警还会按时要求校车司机,将每天校车在途中的行驶情况进行汇报。
“现在泸州市内载有学生的校车,在路面上基本都享有优先行驶权。”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工作人员唐晓波介绍,目前泸州交警在巡逻和执勤时,都会尽量照顾校车优先通行。“泸州交警部门已经在考虑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争取在泸州市内为校车划定专门的行驶车道和停靠站点。”
宜宾:已经对校车建立台账管理
“近期,我们开展了对各个区县校车安全方面的抽查工作。”昨日宜宾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相关人员介绍,对于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员的管理上,宜宾交警部门会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并对重点的幼儿园设固定点检查。
“车子什么时候开,运行线路等情况我们都建了‘台账’。”该工作人员介绍,对车子什么时候出的车,开车人员是谁以及开车司机的资料,交警部门都有建了“台账”作为资料存底,以便监管。
在各个学校,辖区内的大队还有相对应的民警,平时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而在新校车审核上,校车申报学校须经教育部门批准通过后,到学校辖区境内大队备案,并提供校车的线路以及驾驶员资料。然后再到车辆检车中心做相关技术检测,最后在交警支队备案。
内江:校车集中在民办幼儿园
“近几年来,校车安全出现了很多问题,学校、家长都十分关心校车问题。”内江市教育局副局长夏克建昨日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公布,对学生、家长、教育部门都是好事。
据夏克建介绍,目前内江公办学校几乎没有校车,校车主要集中在一些的民办幼儿园,同时部分校车的质量和条例规定的标准有差距,还有些学校用其他车辆来当校车使用。“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个过程,我们会严格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具体安排执行。”
昨晚八点,内江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今天上午内江交警支队会召开研究会,率先学习网上公布的条例规定,研究贯彻实施细节。
解读·服务对象
幼儿、高中生不纳入服务范围
昨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记者就条例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起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认为,高中生的身体条件及自我保护能力与成年人大体相当,上下学需要乘车的,可以乘坐普通客车,不必再纳入校车服务对象范围,以避免校车使用范围过大,脱离实际。
对幼儿园的幼儿乘车安全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6岁幼儿每天集体乘坐校车,安全风险太大。
为减少幼儿入园的交通风险,在制度安排上应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为体现这一制度导向,同时保障确需乘坐校车的幼儿乘车安全,条例将幼儿校车作为特殊情况在“附则”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解读·施行时间
现有校车须在90日内申报
为尽快建立保障校车安全的统一制度规范,条例应在公布后即行实施;但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制度的实施,需有必要的申请及审批办理时间。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聘用的驾驶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按照条例规定,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应当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专用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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