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段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8日至10日17时,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27日,招生的高校是在第一段录取中未完成本科计划院校,普通专科及民办、独立学院专科。未完成的本科计划和补充专科计划将于8月5日至7日公布。
据省招生办工作人员介绍,职业对口升学本、专科和艺术类本科不再参加第二段录取。专科招生计划按《普通高校招生指南》(下册)执行;未完成的本科计划和补充专科计划8月5日至8月7日向社会公布。
凡第一段录取中落选考生均可参加第二段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的落选考生按规定可报考文史、理工类学校和专业。
凡参加第二段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仍执行普通本科最低分数线。凡在第一段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段录取,其第二次填报志愿无效。
专业志愿须注明是否调剂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到原报名地招生办参加报名并填报志愿,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和确认签字,填报时间为8月8日至10日17时,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段录取的本科院校只按文史、理工两个科类组织填报志愿。专科设3个批次录取,即:专科艺术提前批、普通专科(高职)批、民办专科(独立学院专科)批。志愿设置和填报办法与第一段办法和要求基本相同。在第二段录取中,除第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原志愿卡相应的说明不再适用)。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按省招生办编辑出版的《普通高校招生指南》(下册)中的专科招生计划和8月5日至7日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第二段本、专科各批次均不设院校调剂志愿栏,但专业志愿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未注明的均视为不服从。
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27日
第二段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27日,录取工作仍执行第一段的照顾政策和录取办法,继续实行异地远程录取方式。
本科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16日;专科提前批(专科艺术录取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7日至19日;普通专科(高职)批录取时间为8月21日至24日;民办和独立学院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25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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