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0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意见发布
历史物理两科选修内容有变
1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安徽省日前发布了《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意见》,适时为考生们指明了方向――历史和物理两个科目有微调,其余仍保持与去年相当的水平。
从省教育厅出台的《实施意见》来看,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统考科目及各科分值,时间均延续了《2009年方案》的规定。除历史,物理学科外,其他学科考查范围不变。
据了解,历史,物理考查范围调整如下:历史考查范围为必修1,必修2,必修3,选修1中的商鞅变法,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明治维新和戊戌变法,选修2中的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构建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政治框架,近代中国的民主思想与反对专制的斗争。物理考查范围为:必修1,必修2,物理3-1,物理3-2,物理3-4中的机械振动,机械波和电磁波,物理3-5中的动量守恒定律。去年考查的“原子物理”、“原子核”今年未作要求。不过,今年高考中各科目选修1内容的总分值仍与去年持平――不低于总分10%,均为必做题。
安徽省2010年继续实行全科自行命题,并依据国家新课程《考试大纲》,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相关科目的《考试说明》,对各科目的考试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另悉,2010年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也延续《2009年方案》的规定,但具体实施办法在原有基础上有如下调整。一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上报到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其他类别学生的评价数据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不予接收。二是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参加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借读学校总体比例控制并函送借读学生学籍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三是学生上机填写实证材料要严格对照《评价方案》评价标准中相应条目进行,同时要注明具体达标事项。凡出现根据空泛、随意性实证材料描述被评为优秀或A等的一经发现视为评价不合格。四是学校向省评价数据管理系统上报评价结果的最终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0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评价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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