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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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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图)

苏教考〔2019〕23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

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有关院校:

现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

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持银联卡(或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1)必须与考生在中职校所学专业对口。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参加报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3.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字确认等工作。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

2.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3.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4.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六、命题

1.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2.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职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

七、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由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组成。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

2.科目分值: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2月29日至3月15日,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18日、19日两天。

5.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委会的领导下,由各市招办严格按照《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另行下发)文件要求,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6.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只参加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可以根据意向院校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八、评分与评卷

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办负责按有关要求具体承担相关评分工作,并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由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实施。

3.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需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九、志愿填报

1.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填报时间为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结束后;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未被第一阶段录取并参加对口单招报名的考生,填报时间为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2.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科目组相符,农业和艺术科目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专业技能方向相符。

3.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4.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也是志愿填报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工作。

5.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统招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统招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科目组所有尚未录取满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时将按先公办院校(专业)服从、再民办院校(专业)服从的顺序依次进行。

6.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设置A、B、C、D、E、F六个“院校+专业”志愿,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十、奖励与照顾政策

考生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方可享受下列奖励与照顾政策。

1.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以上政策实行后,不再实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021年起,享受直接录取本科院校奖励政策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要求。

2.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

十一、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口单招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含本科、专科统招两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包含专科注册入学一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录取。

1.第一阶段(本科、专科统招批次)

(1)划线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农业科目组按种植和养殖两个技能方向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批次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2.第二阶段(专科注册入学批次)

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

(1)考生填报志愿。参加对口单招报名,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继续参加下一轮;每轮执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填报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3.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十二、转段升学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精神,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2020年转段升学管理办法如下:

1.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

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

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

(1)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2)转段考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3)转段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对口单招科目组(见附件1)相符。符合对口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

(4)转段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对口单招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其中,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3.考核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2017〕2号)精神,“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达到转段院校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2)转段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下同)负责具体实施。转段考生均须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3)试点学校要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4)试点学校须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定转段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每个阶段的过程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综合评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工作应在4月30日前完成。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转段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可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4.志愿填报

仅申请转段升学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可填报对口单招志愿。若考生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其中,在校期间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志愿;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专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专科院校志愿。

5.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录取

(1)录取办法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试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2)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要求

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录取。

7.为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转段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职院校(不含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在进入第四学年时必须办理中职至高职转段的招生录取手续。相关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报名,报名工作由高职院校按报名文件组织。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高职院校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十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2010〕56号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每门26元。艺术科目组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科60元,其他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门40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

十四、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8号)文件执行。

十五、组织管理

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考生顺利报考。

各牵头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协调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考生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同时要强化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有关中职校开展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事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0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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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宁波市教育局公开招聘43名直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一)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10年6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特殊要求的除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报到证(2009年毕业生提供)。(三)自荐材料一份;近期
    • 公务员 浙江省松阳事业单位(县委党校)考试公...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历证、学位证两证齐全)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其中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生人)。(三)专业:经济类、法律类、政治类、党建类各专业。(四)报考者须在省级以上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前整体分...
      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前整体分析考试时间1月16日2010年公务员考试即将于明年1月16日进行。一年一度的公务员考试被赋予太多希冀,这是希望和失望交织、理性和狂热交加的竞技淘汰赛,发生在考生中的报考经历可谓五味杂陈,他们身上悲喜自成一体,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迸发出新感悟,也引发了人们对公务员报考火热现象的反思!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例子一“就业无着下的无奈抉择”以前,李洋对公务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紧缺职位报...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首发:专家提醒:报名前,请打电话咨询。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紧缺职位报名咨询电话
    • 公务员 浙江省海宁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计划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一、报名时间地点(一)时间:2009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二)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二、招聘范围和条件1.2010届海宁市生源或海宁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硕士研究生、初中心理岗位2010届非师范类也可报考。3.硕士研究生和音乐岗位
    • 公务员 浙江省台州市实验中学2010年招聘教...
      浙江省台州市实验中学2010年招聘教师公告台州市实验中学是台州市教育局直属的股份制完全中学,学校创办于1997年,现为浙江省三级重点中学,因发展需要,向市内外公开招聘优秀老师若干名,其中高中语文3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1名,初中科学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1、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体健康,能刻苦耐劳;表达、沟通、交流、协作能力较强;具有
    • 公务员 2010年北师大浙江省嘉兴南湖附属学...
      2010年北师大嘉兴南湖附属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南湖区人民政府合办、南湖区人民政府投资的一所全新公立学校。学校坐落在南湖新区内,北依凌公塘河,西临凌公塘主题文化公园。学校从小学到高中按十二年制规划建设,设计规模90个班,占地面积1132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918平方米,总投资2亿多元。小学与初中于2008年8月底开学。高中于2009年8月底开学。201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
      自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消息,本年度首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9日、10日在各地展开,全省共有8.8万余人报名,报考课次达14.6万;共设100个考点,1.4万余个考场。从本次自考生源结构情况看,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有4.7万余人,占总报考人数的53.0%;各类大中专院校在校生2.2万余人,占24.8%(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逾1.3万人,占14.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1.8万余人,占总报
    • 公务员 浙江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行政人员招...
      NewsContent"湖州师范学院2010年行政人员招聘启事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择优招聘我校行政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联系方式二、招聘程序1.应聘者报名2.应聘资格审查二、招聘程序1.应聘者报名2.应聘资格审查3.考试、体检4.择优聘用三、用工形式及待遇:1.聘用人员以人才派遣形式到我校工作;2.聘用人员享受校内同类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奖金;3.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上级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奉化市卫技专业事业单位...
      为满足我市卫生、教育、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卫技工作人员的需要,同时也为优化上述系统内部的人员结构,根据主管局提出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编制、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等因素,报市政府同意,拟于2010年春节前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76名卫技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对象、范围、资格条件如下。一、卫生系统招聘专业(职位)、人数、资格条件二、教育系统招聘专业(职位)、人数、资格条件三、计生局下属
    • 公务员 2009年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局事业...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一、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和条件此次共有5家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2名定向使用的工作人员,请看本招聘公告六)。单位性质分别为:杭州市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杭州市上城区清波/望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上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海宁市事业单位考试简章
      2010年浙江海宁市事业单位考试简章报名时间:2010年1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2:00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请应聘者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招聘简章详见附件。附件:1、海宁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点击下载)2、海宁市工人文化宫(点击下载)3、海宁市看守所医务室(点击下载)4、海宁市网络新闻中心(点击下载)5、尖山新区(黄湾镇)经济建设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第一...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钱江新城实验学校等26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124名,幼儿园教师19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二)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 公务员 浙江省嘉兴市秀州中学2010年优秀教...
      浙江省嘉兴市秀州中学2010年优秀教师招聘公告浙江省嘉兴市秀州中学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嘉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地处市区风景秀丽的穆湖畔,占地158亩,设施先进。自1900年创办以来,已培养出十余位院士和一大批杰出人物,取得了辉煌的教育教学成就,在当地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为了更多的学生能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2010年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拟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和应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加入我
    • 公务员 2008年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考试--心...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1.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方面()A.在速度上基本均衡,在同一时间片断中,发展的各个方面并不是孤立进行的B.在速度上不均衡,在同一时间片断中,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孤立进行的C.在速度上基本均衡,在同一时间片断中,发展的各个方面自始至终是成体系的D.在速度上不均衡,在同一时间片断中,发展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情况及职...
      浙江公务员考试平均比例37:1,远低于国考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时间已结束。到目前为止,报名人数已达310985人,其中最热岗位的录取比例达到1446∶1。考生人数超过去年同期的26万人,刷新了省公务员考试的纪录,此次的报考比例为近37∶1,这一比例远低于前阵子进行的“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去年同期的“省考”(省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
      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确定1月21日查询时间确定1月21日13点公务员考试信息网从浙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消息,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笔试阅卷工作已于近日结束,1月21日13时起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或浙江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查询成绩。加分政策: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称,本次考试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5分(含《
    • 公务员 2004-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录...
      2004年-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录情况分析201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考人数几乎翻番,造成的结果是招录比下降,招录比是2006年以来的最低值。这意味着竞争比例的下降,对考生是利好消息。2009年笔试分数线:一、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及紧缺职位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面向少数民族人员招考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
    • 公务员 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招聘专业:思想政治教育:1名历史学:1名汉语言文学:3名英语:1名数学与应用数学:3名物理学:1名化学:1名生物科学:1名地理科学:1名联系人:周国庆联系电话:0579-86622448单位地址:东阳市环城北路161号邮编:322100电子信箱:hjy6622448@163.com单位网址:www.dyez.com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含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西湖职高等2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一、招聘单位情况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29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计划《计划非在编教师经考核录用的,将办理合同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省诸暨市教师资格证考试...
      接绍兴自考办通知,现把2010年4月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8日二、报名地点:诸暨市自考办(浣东北路51号,请参考示意图)三、报名时请随带:1、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一寸彩色照片2张四、联系人:周老师8737839587230152诸暨市自考办2009年12月18日
    • 公务员 201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指导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刚刚结束,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就紧锣密鼓地展开了。09年11月19日,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了《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一、行测趋同,多做真题以中公教育专家多年的经验,浙江省的公务员考试之风是其他省份难以比及的。很多考生为了能够在大学毕业时顺利考取公务员,从大二开始就着手准备,而且尽可能的找机会去提前感受公考现场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