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广西将建立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制度,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改革乡村教师组成结构,让乡村教师“下得去”
结合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广西将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严格控制总量,科学分配编制。师资方面,将注重乡村教师“本土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免费师范生项目补充乡村教师。对自愿到县级以下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优厚的补偿。同时实行 “区考县管校聘”的管理机制,统筹管理乡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继续制定和完善交流轮岗和支教走教政策,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支教走教专项经费用于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
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让乡村教师“留得住”
广西将继续统筹平衡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收入,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确保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鼓励市、县(市、区)投入资金增加相应补贴,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类社会保险费,通过多种形式解决乡村教师的住房难题,力争到2020年,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和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基本满足自治区乡镇中小学教师住房需求。
完善培养鼓励机制,让乡村教师“教得好”
在鼓励表彰乡村教师、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方面,该《方案》明确,将建立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制度,设立弹性职称评定机制,针对不同教龄的乡村教师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制定乡村教师培训目标,加大乡村教师培训投入,从公用经费中安排5%的经费用于乡村教师培训。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构建区、市、县、学校四级培训体系,市、县(市、区)建有教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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