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管理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课时间、作业时间、考试次数等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要求,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周,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2周(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周)。1-6年级每课时40分钟,7-9年级每课时45分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课时间不早于8点,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在课外(家庭)作业时间方面,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严格控制早晨起床时间,确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通知》中首次对书法课做了具体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一至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用于硬笔字学习;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用于毛笔字学习;七至九年级可每两周安排一节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
在考试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难度。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加强和改进非考试学科的检测和评价机制技能抽测,以适当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排名,不以考试成绩安排学生座位及学号。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必须以校园内张贴和校园网公示等多种形式,长期向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公示课程计划表、学校总课表和班级课表以及作息时间表,自觉接受群众对课程管理工作的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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