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过关练习题(2)_考试-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过关练习题(2)

首页 > 

考试

 > 2015年司法考试二...

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过关练习题(2)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而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因此,依然成立盗窃枪支的犯罪,B项说法错误,不选。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C项说法正确,应选。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贩卖的毒品种类,D项说法错误,不选。

3.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C

解析: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甲向乙投放了安眠药,客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且造成被害人乙死亡;主观上有杀害乙的故意;侵犯了乙的生命权这一客体。且题中并没有说甲是否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说明的都认为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即遂,所以C是正确的。

4.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答案:B

解析: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题中,甲不知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由此,鉴于司法权威,甲对此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5.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被害人承诺,符合一定条件,便可以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的行为的违法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承诺就不成立犯罪。也就是说,只有在以违反被害人意志为前提的犯罪中,被害人的承诺才可能阻却违法性,如果不是以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则被害人的承诺不能阻却违法性。经过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时,才排除犯罪的成立:第一,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而且该处分权限有一定的限度;第二,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第三,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第四,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现实上没有被害人的承诺,但是如果被害人知道事实真相后当然会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推定被害人的意志所实施的行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第五,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第六,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本题中,A项中拐卖儿童行为中的被害人是赵某,其本身没有对拐卖进行承诺,由此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A错误,不当选。B项中,发生火灾,乙的行为即是基于推定的钱某的承诺的行为,因此乙不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C中,孙某处分的是自己的法益,且没有超过范围,符合被害人承诺的要件,因此构成犯罪的排除事由,丙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中,李某虽然同意丁砍掉他的小手指,但是没有同意丁砍掉他的大拇指,丁的行为超过了承诺的范围,成立故意伤害罪,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

6.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将装有现金3万元的皮箱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B项和D项。其次关于丙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皮箱(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7.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答案:A

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关键问题是判断乙构成何种犯罪。乙明知甲往儿子的牛奶中放入毒药将会发生儿子死亡的后果,作为监护人的乙并没有制止,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后面说的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是对考生的迷惑,这里的掩埋尸体是甲乙二人犯罪后隐藏罪行的行为。综上本题应选A,即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罪。

8.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答案:B

解析:A项中,甲盗窃提包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后发现提包中有一支手枪没有及时上交,而是私自藏于浴缸下,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应该数罪并罚,因此,A项说法正确,不选。销赃,是指为犯罪分子转卖、销售其犯罪所得的脏物的行为。B项中,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变卖的行为属于事后销赃的行为,不能单独再次进行评价,因此,B项说法错误,应选。行医是以实施医疗行为为业的活动,因此,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丙非法行医造成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结果加重犯,因此C项说法正确,不选。《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绑架罪包含了将被绑架人杀害的情况,因此,丁的行为成立绑架罪,而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选。

9.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1月2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生傅某,致傅某轻微伤。当地公安局于2008年4月3日决定对徐某行政拘留15日,并于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行政拘留结束后,法院撤销对徐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可以折抵刑期

B.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不应当折抵刑期

C.应当将1年有期徒刑与15天的拘留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

D.15天的行政拘留应当被1年有期徒刑吸收

答案:B

解析: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两回事。第一,二者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保障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具有惩罚性。第二,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他们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只是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第三,二者的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适用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则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人。第四,二者的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0日,案件重大、复杂的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则是1到15日。第五,适用机关不同,有权决定适用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行政拘留的则是公安机关。本题中因为对徐某实行的是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它跟刑事拘留和刑事处罚是两回事,因此不能折抵刑期、不能适用“限制加重”、“吸收”等刑罚处罚原则。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10.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放火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B

解析: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对象是财物与人身;客观要件是过失引起火灾;主观要件是过失;主体是一般主体。本题中乙的行为属于过失引起火灾,确切一点说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引起的火灾,因此构成失火罪。答案B是正确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法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此A错误,不当选;放火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由此C错误,不当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此D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地方 2010全国各省市文科类一本录取分数...
      热门: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分数线高考状元估分选学校志愿填报手册指南推荐:高考录取日程大学名单高考试题答案求学信息大学专业名单解析*说明:因海南、浙江、上海、江苏各省高考计分总分不一,因此不参与排名。另,以上排名仅作参考,不做任何权威排名依据。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整理。转载请署名!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
    • 地方 宁夏2013高考计划招生46667人...
      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数为697.1万,比2012年增加10万个,增幅1.47%。国家下达宁夏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总计划数为46667个(不含少数民族预科计划),比去年增加1308个,增幅2.88%,高于全国增幅。今年宁夏高考报名人数比去年减少了1702人,而招生计划数比去年增加1308个,预计
    • 地方 2013年宁夏中考6月28日至30日
      从宁夏教育厅获悉,2013年全区中考时间为6月28-30日,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各市县(区)统一报名、统一布置考场,统一阅卷。据了解,各市、县(区)统一设置考点,每个考场按30人设置。考试科目分别为:6月28日,上午语文,下午思品、历史、地理、生物,6月29日,上午数学,下午英语,6月
    • 地方 廉洁教育纳入宁夏中考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从2014年起,将廉洁教育纳入全区“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即中考范围,分值为3分。这是宁夏充分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促进廉洁教育的一项新举措。2012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以及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力量编写了小学版、初中版和高中版宁夏廉洁教育系列教材,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
    • 地方 预计宁夏高考成绩20日公布
      高考网上评卷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6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宁夏教育考试院等有关负责人来到宁夏大学,视察我区高考阅卷工作,并亲切慰问了阅卷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姚爱兴说,高考是广大学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受到社会各界瞩目,阅卷工作是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做好
    • 地方 宁夏2013年高考文科540分可以报...
      中国教育在线综合南开大学历年在宁夏文科录取分数线和趋势分析,2013年高考在宁夏录取分数线预估,文科540~560分。宁夏2013高考分数线公布,具体如下:文科:一本484,二本450;三本350;专科200理科:一本455,二本417;三本300;理科200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到,2013年宁夏高考成
    • 地方 高考值不值是个伪命题
      从上世纪70年代的“喝一碗绿豆汤、怀揣俩鸡蛋进考场”到现在“一对一补课、特制营养餐、租学区房”,今年高考期间,有网友总结了“高考账单”的变化,称备考成本30多年来涨幅超过8万倍,一时间,“高价备战高考值不值”成为话题。每年一到高考季,关于高考的新闻总会引起人们思考,因为高考二字总是轻易触碰到人们敏感
    • 地方 2013年宁夏出台中考招生考试规定
      优质高中55%指标分配至各初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当年计划数20%综合素质评价2014年起有新变化4月16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了解到,宁夏2013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办法已经出台,其中明确,各优质普通高中55%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
    • 地方 2010西安、郑州、兰州、青藏、武汉...
      数说2015国考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最多十大部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最多十大职位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最少十大部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各学历报名人数统计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比例最高十大部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比例最高十大职位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人数
    • 地方 教育部就澳洲五所学校倒闭发布留学预警
      中国教育部十日证实,澳大利亚环球校园管理集团目前进入自动破产管理程序,该集团拥有的五所私立学校因此倒闭,共约三千多名学生受到影响,其中中国学生一千二百六十五名。该部就此事发布留学预警,建议留学人员选择私立学校留学务必慎重。中国教育部还向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提出四项建议:第一,不要再选择到澳
    • 地方 宁夏“塞上名师工程”确定首批中小学培...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宁夏教育厅专门在全区开展了“中小学塞上名师培养工程”。记者近日获悉,该工程自去年启动实施以来,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及教学能力测试,最终确定了首批48名培养对象,涵盖了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且年龄在50周岁之内的一线教师、教研员和校长。据了
    • 地方 2010年学术型研究生减招5%至10...
      10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各招生单位要在2009年基础上按5%-10%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与传统的学术型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比如MBA等。这次,教育部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 地方 2013宁夏7月中可查中考成绩
      中国教育在线讯2013年宁夏中考成绩将于7月开始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教育在线中考频道,中考频道将第一时间公布成绩查询时间及查询方式。宁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宁夏高考分数线公布[志愿填报入口网上分时填报文理不得兼报高校在宁夏录取线汇总][宁夏去年高招录取分排行:理科文科][300所本科去年在宁夏录取人
    • 地方 2013宁夏高考评卷每题至少两个人评...
      在宁夏评卷点了解到,所有考题都会进行“双评”。“试卷进行扫描后,我们会按照题目对试卷进行切割。”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处长贾海生说,系统会把考生的每一道题随机发放给两名评卷教师。因为是随机发放,所以,评卷教师在进行评分时,既不可能知道自己是“一评”还是“二评”,也不可能知道哪位教师跟自己评同一道题。“
    • 地方 宁夏:明天下午4点后考生可看考场
      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6月6日下午4时以后,各考点将向考生展示考场布局图,考生可到考点了解所在考场的位置。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3年高考时间表,2013年高考将于7日、8日举行。7日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为数学;8日上午是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下午是外语。考试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
    • 地方 宁夏将招聘3000名特岗教师
      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发布消息,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招聘特岗教师共30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2700名、地方“特岗计划”300名。据介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财
    • 地方 全国29地已公布分数线 31省区市均...
      目前,除新疆、西藏外,2010年全国高考其它地区的分数线均已公布。31省区市均已开通查分系统,可查询高考分数。海南:理科一本624分,二本563分;文科一本670分,二本600分。上海:文科一本464分,二本404分;理科一本465分,理科二本400分。辽宁:理工一本518分,二本442分,三本36
    • 地方 东北财经大学2008-2012宁夏文...
      志愿填报指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江西青海新疆西藏辽宁陕西甘肃海南广东福建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吉林黑龙江宁夏中国教育在线综合东北财经大学历年在各地招生录取情况,汇总东北财经大学在宁夏历年文科录取线趋势,供高考生参考。其中,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在宁夏文科一批录取平均
    • 地方 宁夏考试院:高考作弊情节严重停考1至...
      别把手机手表等带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考场·作弊情节严重停考1至3年高考大幕即将拉开。昨天,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出《致全区2013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公开信》,提醒即将迈入考场的考生们必须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不要把手机手表等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2B铅笔、0.5毫米黑色中性签字笔或碳
    • 地方 马云:真正的考试,毕业才开始马云:真...
      工作一定会有的但一纸毕业证书,什么都不是坐在领导席正中间的马云,没有穿正装。一件绿色的T恤,是他很喜欢的颜色,还有那十元一双、淘宝上买的黑色布鞋。他就这样走上台,手往裤子口袋里一插,开始演讲。一如既往地,没有演讲稿。“刚才进来的时候,看到门口我的照片,附上我写的‘永不放弃’,真佩服自己居然有勇气写这
    • 地方 宁夏:今年将首次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
      从宁夏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秋季起,宁夏将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试点院校为宁夏师范学院,试点时间初步定为4年。按照试点方案,今年宁夏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100名,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3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5名、英语专业30名。区内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列入自治区一本提前批次录取,若一本提前批次录取
    • 地方 2013宁夏高考估分:一本录取分数线...
      中国教育在线讯2013年全国高考已落下帷幕,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宁夏2013年高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整理了宁夏一些学校和老师对高考分数线的估测,仅供参考。(估高考分选大学上本科!高校录取分数线查询宁夏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估分选大学高考志愿填报指南高考热门专业解析大学报考热度榜宁夏
    • 地方 兰州大学2013年高考在宁夏缩招6人
      中国教育在线讯从兰州大学[招生章程学费标准]获悉,该校2013年在宁夏计划招生60人,比去年的招生计划数减少了6人。据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显示,兰州大学2012年在宁夏计划招生66人。另外,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到,兰州大学2013年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
    • 地方 2013年就业“红黄绿牌”专业
      本科就业红牌警告专业:动画、法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生物工程、英语等。本科就业黄牌预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就业绿牌发展专业:地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
    • 地方 中国最顶级中学名录惹争议 宁夏2所中...
      中国教育在线讯近日,一则内容为“北京大学认定:权威的中国最顶级中学名录,有你的母校吗?”的微博引起网友热议,微博还以图片方式,公布了211所被列入“中国最顶级中学名录”的学校及校长姓名。微博提到的中国最顶级中学,分布于全国各地。最早发出该微博的是一名叫“@清华南都”的网友。截至昨天下午4时,他的微博
    • 地方 天津财经大学2008-2012宁夏文...
      志愿填报指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江西青海新疆西藏辽宁陕西甘肃海南广东福建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吉林黑龙江宁夏中国教育在线综合天津财经大学历年在各地招生录取情况,汇总天津财经大学在宁夏历年文科录取线趋势,供高考生参考。其中,天津财经大学2012年在宁夏文科一批录取平均
    • 地方 宁夏2013年选聘564名大学生村官
      今年宁夏将选聘564名大学生村官,报名工作已于5月30日启动。此次选聘对象是宁夏各普通高校2011年至2013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的2011年至2013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
    • 地方 宁夏大学在宁招生2693人
      6月19日,记者从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获悉,宁夏大学今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本科专业共73个。今年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本科招生计划为3970人,宁夏计划占70%,共2693人;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计划20人;国防生计划为30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70人。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65
    • 地方 宁夏一高三学生因高考压力大心情烦闷 ...
      近日,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受理中发现,某校高三学生因高考压力大导致心情烦闷,大量饮酒后涉嫌对一女童实施猥亵,该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近年来,每逢临近毕业和重大考试前后,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趋势,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据了解,90后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绝大多数是在家长的呵
    • 地方 2013宁夏高考成绩预计6月20日左...
      高考网上评卷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昨天,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宁夏教育考试院等有关负责人来到宁夏大学,视察我区高考阅卷工作,并亲切慰问了阅卷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姚爱兴说,高考是广大学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受到社会各界瞩目,阅卷工作是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做好高考阅卷工作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