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教育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意见》正式颁布。济南市将建立科学民主教育决策机制,制定市、县两级行政职权及责任清单,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建立行政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研究出台《济南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进一步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制定市、县两级行政职权(含行政权力、管理事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及责任清单,建立行政权责动态调整、定期清理机制,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
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完善多方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适时研究出台《济南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公开等工作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及事后备案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证教育规则制度体系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统一性。
外因“督导” 内因“自治” 依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在充分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济南市将以“督导”促“规范”,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作用,探索建立学校自评、信息公开、督学督导评估的学校管理评价机制,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完善督导结果公开、使用、问责制度,引导各类学校(幼儿园)依法规范办学(园)行为。
《意见》同时强调,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一校一章程”,开展学校规章制度诊断清理,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学校须配备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建立专家论证、师生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社会参与等主要形式,健全学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提升领导干部、教师、学生法治素养 确定每年9月为“师德建设月”
在开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做好“结合”文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反腐倡廉、干部培养培训、任职考核等相结合,教师依法从教与师德教风建设相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德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相结合,提升各类主体法治素养。
据了解,济南市确定每年9月为“师德建设月”,在全市教师中广泛开展以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定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同时,将加快创建一批校外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及优质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资源平台,鼓励学校自主开发中小学法治教材,以适应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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