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就做好201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5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2012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考和缴费。
(一)首次报考的考生应于9月10日前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办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9月15日前,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准考证》由各市(区)考办制发,考生要在市(区)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
(二)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后必须到本次报考的市(区)考办重新办理《准考证》。
(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视为报考有效。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四)考生于10月10日至18日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工作要求
(一)市(区)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网上报名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考生能够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二)市(区)考办要在总结上次网上报名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切实完善网上报名管理办法,确保本次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三)市(区)考办编排考场,统计试题使用数量,9月27日17:00前结束,此后系统关闭该项功能。每考场安排25人(标准考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尾数考场合并,但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3门课程。
(四)省考办9月28日从系统中统计各市(区)试题使用数量,作为印发试题的依据,不需市(区)考办纸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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