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工作
1、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考人员持一寸照片2张、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证件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等级证影像)前来报名并如实填写《2014年布尔津县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表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
2、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日-7月15日上午1点
3、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二楼201室)
联系电话:6526116 联系人:黄芳、吾木提汗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三)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7月16日报名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四)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定于7月1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7月18日通过布尔津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同时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1.2的比例依次进行录取。
(六)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确定拟招募人员信息报至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2、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人员,按照相关体检内容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排
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集中培训
8月20日—30日,由地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三支一扶”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原籍或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每年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缴纳五项社会保险;2014年起在中央财政专项补贴的基础上,各基层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再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够按时做到的基层服务单位优先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积极开展“三支一扶”慰问活动,可从结余经费中,给予在岗大学生适当的物质或现金慰问。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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