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公证处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国家法律;
(二)具有枣庄市或周边地区常住户口;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在20---50周岁,具有公证员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本科且具有司法资格的优先录用;
(五)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违法违纪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具体公证实务的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方式
主要采用笔试(公证员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6日—3月16日
报名地点:薛城公证处(薛城区司法局院内)
联系电话:办公室:4412991 4490588
张科长:15066328939
孙主任:1876922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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