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惠民县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职位表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属惠民县行政或事业编内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招考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专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尚未就业或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3、①报考医学类、工程类、法律类、国土类、广电类和环保类岗位的须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限户籍;
②报考普通管理岗位的:
a:须具有滨州市户籍的2010年应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须具有惠民县户籍并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c: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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