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绩溪县事业单位第二批2011年招聘72名工作人员
招聘原则、条件
(一)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18周岁以上(1993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2011年绩溪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xi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10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报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县教体局一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8169292。
报考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县卫生局C-413(县行政办公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63-8162441。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8158071。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身份证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0月3日-10月4日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6、 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63-8158071)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
应 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10月13日— 10月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100分)
(1)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卫生系统可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设定《职业能力测试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
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1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 0563-8153287
附件一:2011年绩溪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附件二:2011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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