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和县2010年招聘平和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4至6日上班时间。2、报名地点:平和县人事局(中顺湖滨花园3幢2楼)。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报考人员应交报名费100元。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平和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8月6日至1992年8月6日出生)。
2、在平和参加“支农、支教、扶贫”且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http://www.sdsgwy.com。
二、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平和县常住户口或平和县籍生源(在平和参加“支农、支教、扶贫”且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个别岗位面向全市招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4至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平和县人事局(中顺湖滨花园3幢2楼)。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报考人员应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时间、地点、内容要求
考试采取只笔试不面试的形式进行。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在原报考地点领取,领取时间为8月17日。
3、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http://www.sdsgwy.com。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
(三)选岗。报考序号为6、9、10、13、14(一个职位多个单位)的,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选岗顺序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县服务满五年。
六、其他
1、本方案由平和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http://www.sdsgwy.com
《平和县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平和县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doc
平和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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