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季度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二)招聘对象: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2013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三)报名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年龄(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3年4月13日至17日17∶3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以便审查。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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