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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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南京大学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规定如下:一、 申请条件

1、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规定的五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

3、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 申请时间及地点

1、 申请时间:每年10月10日—30日。

2、 申请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

三、具体学位课程:

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四、 注意事项

1、 从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向南京大学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出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相关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 本规定从2002年6月的毕业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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