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部分实践考核暂缓进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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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部分实践考核暂缓进行的通知

江苏省各主考学校、各市考办:

为保障广大考生、有关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全省防治“非典”工作的要求,决定暂缓进行将于近期进行的自学考试部分的实践考核(含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 有关主考学校将于近期进行的自学考试各类实践考核工作均暂缓进行,具体考核日期将视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再行商定。

2、 因实践考核延期可能造成考生不能如期办理毕业手续,为照顾这一部分考生利益,决定毕业时间不变,仍为2003年6月。

3、 延期进行的各类实践考核的已报名考生,由其主考学校负责通知考生,并做好有关的解释咨询工作。各市考办应尽快将上述精神通知所辖的各县(市、区)考办,并认真做好宣传咨询工作。

4、 对下半年各类实践考核工作的安排也作相应调整,如原计划安排在6、7月份进行的,应重新安排,建议推迟到下学期适当的时间。对原计划于6、7月份进行考生集中报名(面报)的,也应推迟到适当时间报名,但釆用函报(信件或汇款形式)的仍可如期进行。

另外,请各市考办釆取措施告知考生近期尽是不要到省、市考办办理成绩证明、转考等一般的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急需办理,可以通过信件形式(如邮局特快业务)办理。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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