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设置
详见附件《黔西南州兴仁县2013年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报考对象、人数和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含自学考试)。
(二)招聘人数76人。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兴仁县非事业编制在岗煤矿驻矿安监员(三年内需取得煤炭类相关专业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取得煤炭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1日1以后出生)以下。
7、非煤碳专业工科类毕业生。
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2、报名时间: 2013年12 月16 日至 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4、报名费:每人100元。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 12月26 日至12 月2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报名收据领取)。
6、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毕业证书。
2、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张。
4、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须有审核人及县计生局签字并加盖县计生局公章。
5、兴仁县非事业编制在岗煤矿驻矿安监员须提供县安监局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填写《兴仁县2013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报名表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的子女,获省级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或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及子女,加2分。
2、服务期满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加2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4、夫妻双方均是兴仁县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除外)、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
5、兴仁县非事业编制在岗煤矿驻矿安监员,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的子女,获省级以上表彰的道德模范或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的人员及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夫妻双方均是兴仁县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除外)、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乡镇(街道)、县计生局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须盖章、签名。
5、兴仁县非事业编制在岗煤矿驻矿安监员,须县安监局出具书面证明(注明驻矿时间、地点、矿名),证明须盖章、领导签名。
考生须统一填写《兴仁县2013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加分申请表
考试形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煤炭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 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试成绩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www.sdsgwy.com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咨询电话:0859-6212464(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兴仁县2013年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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