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贵阳市非农业户籍,常住贵阳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年龄:21-45岁;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被确认的聘用人员需服从区就业部门的分配。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2013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2、报名地点:观山湖区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部门(观山湖区北京西路8号,区政府四楼413室) (www.sdsgwy.com )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持证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时间待定,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办理聘用手续: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因拟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就业部门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培训:区就业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以上时间安排,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报名电话:2215637、2215635
联 系 人:周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7988933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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