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员(不含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www.sdsgwy.com )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人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等于1:1的直接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业务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遇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因面试出现缺考(含笔试缺考和未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227189
黔东南州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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