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市统计局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统计局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14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统计局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C幢西407)(www.sdsgwy.com)。
4.联系电话:0857-8223541,联系人:胡波、刘恋。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6、各职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统计相关专业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和统计分析,可带无存储介质的计算器)。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毕节市统计局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C幢西407)领取。以后有关招考工作情况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统计局网站等媒体适时公布。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两个科目的测试成绩都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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