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0名,其中管理人员129名,专业技术人员15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3年10月9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3.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3年10月9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9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9日。
7.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截止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5.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 (http://www.sdsgwy.com)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8:00。
2.截止10月11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10月14日18: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10月15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10月16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市 “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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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851-7989520(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
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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