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新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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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新增人员

招聘职位设置详见附件《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加分政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及子女,加2分。2、服务期满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加2分。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4、夫妻双方均是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 (四)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的子女,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的人员及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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