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有黄平县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前出生)均可报名;本方案出台前已受聘于本单位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3年9月1日以前出生)。
2、取得准驾车型B照以上中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且具有6年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未出现过本人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在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优先。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www.sdsgwy.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
考试及加分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驾驶员汽车驾驶基本操作技能,实地进行技能操作限时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技能测试考务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考试中心或驾驶培训部门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黄平县交通运输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如遇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出现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加分规定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综合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此次招聘前已由本单位临时聘用的,加 5分。
2、根据省州文件规定的优先聘用原则,属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加1分。
咨询电话:0855-2432423 黄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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