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⑴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
⑶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22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9月21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22日 9:00-11:30《文化综合
《民法学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拟在2013年11月进行。
详细时间、地点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比例3:1以内(含3:1)方式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各招录单位根据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公示的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录公告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因现场资格复审不严致使不符合《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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