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招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截止时间按2013年7月31日进行计算和认定。
招考录用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本次招考信息将在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gz117.com)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上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4日上午9:00至2013年7月2日下午18:00。
2、报名材料
(1)《贵州贵安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3)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本人满足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请准备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在编在册人员),需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贵安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
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00至7月4日18:00。
由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
2013年7月2日18:00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4日9:00至7月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调整或取消。招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改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本人自愿放弃考试,要求退费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6日。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1—3661013;3661074。
(六)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
2013年7月15日
上午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30-17:00 《申论
(2)相关规定及要求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申论×6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考公告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复审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考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八)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贵安新区党工委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上公布。
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咨询电话(传真):(0851)3661013。
邮箱:gzgaxqzzb@163.com
贵州贵安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招考岗位及名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