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天柱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首页 > 

公务员

 > 贵州

 > 贵州黔东南天柱县20...

贵州黔东南天柱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贵州黔东南天柱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以《职位一览表

2.黔东南州外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服务期已满的人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3年6月7日)需满1年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和45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5. 2010 年1月1日 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 2008 年1月1日 以来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公告公示(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天柱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天柱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6月15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6月7日9:00至6月13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部署。资格初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6月1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6月12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在6月13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7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3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www.sdsgwy.com《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中专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播、实际操作)(以下均简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3、应聘县广播电视台17、18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前先进行试播,再按考生试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试播前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才能进行试播。试播时间、地点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试播工作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牵头,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能力)。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 —11:3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天柱县县城所在地,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考生还须持本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通知公告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确定,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无法接通等导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入闱面试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天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上一页[1][2][3]下一页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天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并联系所在纪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 2010 年1 月 1 日 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7. 2008 年1月1日 以来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止 2013 年7 月31 日 ,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9.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0.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咨询电话:0855-7529768(天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www.sdsgwy.com)

0855-7522475(天柱县人社局办公室)

贵州黔东南天柱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