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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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节市户籍或毕节市生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5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市司法局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9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www.sdsgwy.com)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司法局政治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

4.联系电话:0857-8223967,联系人:何继继、李强。(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6月3日—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毕节市司法局政治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领取。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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