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学前教育专科考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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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前教育专科考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

各位考生: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高教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老考生,为其排忧解难,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最后一次毕业实习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课程考核包括实习和论文两部分,实习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毕业论文的撰写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是综合检验自考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各考生应认真对待,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请人代写或写成自考心得体会者,论文成绩都将作不合格论处。另外,已发表的论文或已获奖的论文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上交,上交论文必须重新撰写,否则也将以不合格论处。 2、论文写作基本要求:

(1)写作过程一般包括选题、搜集、整理研究资料、拟定提纲、写作、修改、定稿等阶段。选题范围要求与本人所从事的幼儿教育有关。

(2)论文要求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论据充分,语句通顺,并能理论联系实际。

(3)字数要求3000—5000字左右。

(4)凡论文中引用他人资料的需在文后注明资料出处,即主要参考文献目录(注明书刊名称、作者、出版社及出版日期)。

(5)论文正文前需写100—200字的论文摘要及3—5个关键词。论文摘要就是对论文作简要介绍,概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结构及结论,并加以评述。关键词即主题词,列在“摘要”与正文之间。关键词必须是规范、准确的科学名词,绝对不能使用非规范的甚至是杜撰的词汇。

(6)毕业论文全部打印,统一用word文档,页面为16K纸,每页字数为30(行)×29(列),论文题目为3号黑体,文中小标题为4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论文摘要和关键词为4号仿宋体。

(7)论文首页需注明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交费日期或汇款日期(已交费的附上发票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三、考生必须在11月15日前将定稿论文和毕业实习鉴定表(或免实习表——单位意见一定要写详细)各一份挂号寄给浙江师范大学77号信箱徐献梅老师收,邮政编码:321004。

四、毕业论文评审费80元,报名费10元汇给徐献梅老师收,学校将发票寄给各考生,谢绝电话查询。

请各位考生重视论文撰写工作,务必按上述时间来完成论文的撰写及邮寄工作。逾期不予补办(电话:0579—2282063)。

特此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办 200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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