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浙江省高教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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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浙江省高教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浙江日报》消息:2月底-3月初,浙江省2005年10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在全省各地进行,笔者从省自考办获悉一些信息,供考生参考。

关于报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没有年龄、区域、原有教育程度限制,不需要入学考试,任何人均可直接报名参加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学习,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则需在申请本科毕业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文凭。

报名时考生须交纳有关费用,预订教材等学习媒体。

关于免考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科专业的,还可免考在校期间未学过,但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哲学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公共英语”、“哲学”等课程。

自考生取得6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可在每年3月、9月自学考试报名时向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关于考前学习

报名结束后自考生根据考纲和教材等学习媒体进行自学,遇到疑难问题可以通过浙江自考网(http://www.zjzk.cn)请教主考学校课程答疑教师,目前总共有762门课程有课程学习网上答疑教师,覆盖已开考课程的96%,另有118门辅导课件在线供自考生免费使用,网上答疑和辅导已经成了自考生学习的得力帮手。同时有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参加教育机构举办的助学辅导班,包括业余和全日制教育。这次报名的自考生将在10月29、30日参加考试。另外,我省每年还安排1月、4月、7月三次考试。每门课程考试通过后省自考办将颁发相应课程的合格证书。

关于毕业待遇

自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后,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主考院校一般由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如: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生还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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