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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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

2013年贵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

引进对象(一)博士1、哲学学科:哲学相关专业。2、经济学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相关专业。3、法学学科:法学、政治学相关专业。4、教育学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相关专业。5、文学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6、理学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相关专业。7、工学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8、管理学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相关专业。9、艺术学学科:艺术学相关专业。(二)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不限。条件要求(一)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对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起到学科学术带头人的作用。(三)身体健康。(四)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以上。(五)博士原则上40周岁以下,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原则上50周岁以下。(六)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http://www.sdsgwy.com/。

引进程序(一)投递简历。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证书复印件。简历中应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所学专业、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反映自身教学和科研能力的信息。(二)审核材料。学校收到简历后,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到学校进行面试考察。(三)面试考察。学校根据岗位需求选择试讲或讲座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四)签订协议。经面试考察合格者,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和“三方协议”。(五)办理审批手续。应聘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后,学校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关说明签约后如先到学校工作,享受校发临时工资和租房补贴。以上其它待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下文批准录用后方可享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邮编:550018联系人:周永杰、严兴诚联系电话:0851—5860791、6276066、13985532086网址:http://www.gzhnc.edu.cnhttp://www.sdsgwy.com/E-mail:renshichu2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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