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012年考调27名教师
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满3年以上(含三年)的区内正式在职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近三年中有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和相应工作经历;
(4)具有考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资格条件或具有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
(5)身体健康。
报名及相关工作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室设在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持毕业证、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职称聘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复印件只需准备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及是否正式干部身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花溪区2012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调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19日上午9∶00 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楼B区122)。
(四)试教准考证发放
试教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领取地点在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考试方式。
此次考调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8:30分。2012年8月21日在花溪教育网站(http//www.gzhxedu.cn)上公布试教通知及试教题。
报考人员必须持试教准考证及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试教。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试教由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成绩公布
试教成绩于2012年8月23日在花溪教育网站(http//www.gzhxedu.cnhttp://www.sdsgwy.com/)上公布。
报考咨询电话:0851-315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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