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贞丰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年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
考试
(一)面试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单位代码1204,职位代码7,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由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待定。
教育系统单位代码1219,职位代码10—18,采取先说课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说课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说课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说课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说课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说课工作由贞丰中学组织实施。
说课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课程。
说课地点:贞丰中学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贞丰中学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不满6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其他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不满5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附表,总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公示。
咨询电话:0859-66171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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