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2年州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8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2012届及往届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州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12届及往届毕业生。其中,对报考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职位及教育机构教师职位的州外考生,报考条件与本州户籍或生源考生相同;
3、 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以上五项目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均视 同为本州户籍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招聘职位对符合一定条件人员在年龄上予以适当放宽(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27日。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社会实践及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7年以来招录到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2009年以来被我州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4、截止2012年7月27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非2012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黔南州2012年州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报 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考务机构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州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
2、截止2012年7月31日18:00, 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 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原则上应予以减少或取消。对计划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属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州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办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4日。州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4日至8月17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已成功缴费,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不得超过6分。
①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2012年7月27日在黔南州乡镇、村(社区)服务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本类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不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至2012年7月27日在黔南州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3分。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本类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不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③部分职位中对报考人员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加6分(在招聘职位一览表中注明)。
④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加分确认
办理时间:2012年7月27日至8月4日。早上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办理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详见附件4)。
对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已成功缴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共青团黔南州委出具的书面证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县(市)组织部门或县(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提供服务县(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类别人员也可提供由贵州省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等情况;
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现场加分审核时必须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须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对不符合加分条件,但通过隐瞒个人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加分的,一经查实,视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交报考人员的加分审查材料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对根据简章规定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对其加分信息予以更正。加分经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为150分。科目内容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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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部分职位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进入该职位笔试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上午。测试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其中,对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职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30%,两项得分相加,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 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按照《招聘简章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4308(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网上报名及缴费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34166(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34000(州监察局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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