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修文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师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 7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32号)。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
《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2、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
(六)公布成绩排名
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各考生在报考岗位的排名成绩。
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2012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招聘各环节发布的信息均通过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xiuwen.lss.gov.cn)http://www.sdsgwy.com/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如考生本人未能及时在网站上获取招聘各环节公布的信息,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随时确保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办核对考生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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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类别分类进行。
(一)测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笔试开始后直到结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参加面试(试教)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B类、C类专业测试内容为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三)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与面试(试教)成绩一同按以下比例计算总成绩: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咨询电话:0851-2329814(县招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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