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学前教育除外)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服务(任职)期满“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7月3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四项目”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六盘水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直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
2、截止2012年7月7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3日9:00至7月1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直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市直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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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并按类别分类考试。各类别笔试内容及科目设置如下:
A类(综合管理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设置为:《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中小学教育类)笔试内容为:1、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材以“教师资格考试”用书贵州版本教材);2、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3、学科专业知识:(1)初中、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职位考高中阶段相关学科课标专业知识,其他学科职位考高中阶段课标教材教法及相关知识。(2)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职位考课标专业相关学科知识,其他学科考小学阶段课标教材教法及相关知识。(3)幼儿园职位考幼儿园教育的核心目标、家长工作的开展、师德师风、案例分析、教学活动方案设计。
具体科目设置为:
B1:《中学语文
B2:《中学数学
B3:《中学英语
B4:《中学化学
B5:《中学物理
B6:《中学历史
B7:《中学地理
B8:《中学日语
B9:《中学政治
B10:《学前教育
B11:《小学语文
B12:《小学数学
C类(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医护技“三基”知识。
具体科目设置为:
C1:《医疗三基知识
C2:《护理三基知识
C3:《医技三基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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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直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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