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选调生考试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1、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2012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不受“985”和“211工程”限制)。
3、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服务两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目前仍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其服务项目经历年限可合并计算)。
截止2012年7月3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不含奖学金、竞赛型奖励、竞赛名次等);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截止2012年2月20日应在服务地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同时均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2年2月20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截止2012年2月20日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及以下),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2年2月20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2年2月20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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