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定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68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凡入学前系贵州省生源或2011年4月30日前具备贵州省户籍的,不属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办理。招聘具体工作由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保密、计生、公安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专业及要求见附表。
加分条件
本次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采取在笔试总分中(折算前)进行加分照顾。
1、参加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单项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分别予以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加7分、乡级事业单位加10分。
2、参加安顺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中到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同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意,加3分。
3、取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职业技师、执业护士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报考医疗卫生(计生)、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的加5分。
4、同时符合以上几项条件的,只能按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5、涉及上述加分条件第1、2条的,须提交县级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涉及第3条的须提交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时必须带原件验证,同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不予加分。
报名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6日16:00。
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费:100元/人。
2、资格审查:报考考生需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2011年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报名,已婚考生还需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以上的,必须调减招聘计划人数;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卫生、计生岗位可以开考,但须笔试成绩达到本次招聘所有进入面试考生最低分以上(含最低分),方能进入面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普定县实验学校。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7月13日—2011年7月15日上午11:30,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报名处。
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
笔试结束,笔试成绩将在报名地点和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卫生、计生岗位如达不到3:1比例的,则须笔试成绩达到所有进入面试考生最低分以上(含最低分),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后,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最低分以上(含最低分),方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在报名地点和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53-8227337(普定县人力社保局录用调配与考核任免奖惩股)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853-82223680853-8224398
20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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