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于每年5月22日-24日、11月22日-24日到各县区招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报名登记卡》办理毕业手续。
二、材料准备
1、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该表每人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省考办查存。该表复印无效。具体填写方法详见《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2、填涂《报名登记卡》
填涂身份证号码一栏时,务必使用18位身份证号。填涂专业名称及代码栏时,一定要注意区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教师自学考试相近专业的不同代码,防止错填。准考证号栏、课程一至课程六栏、其他信息栏不准填涂。
3、课程合格证。如有丢失者需到各县区招生办办理补证手续。
4、办理本科毕业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考生在上交学历证书时,需一并上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2001年前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未上网,需要提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联系电话 010—61139123。
5、其他情况的材料准备
(1)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自学考试毕业的,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2)社会证书类免考须上交证书原件(如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NIT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社会职业类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能用于免考英语课程。
(3)外省、市转考考生须上交转考证明信,外省转入的考生要在转考证明信上注明档案在山东省的档案号[可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网站(http://www.sdzs.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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