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2010年招聘教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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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2010年招聘教师信息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贵州省金沙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信息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湾湾桥水上餐厅一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职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学科。某一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2)报考所需证件及费用:

①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10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高级中学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县(市)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加分依据材料,并填写加分确认表,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加分。

⑥已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

每个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高中教师57名。现将招考聘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聘用高中教师工作由金沙县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考聘用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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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1、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2、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县内在职高中教师除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原单位服务年限(以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为准)未满的县内中小学在职教师;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限末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4舍5入保留小数两位计算成绩。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湾湾桥水上餐厅一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职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学科。某一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2)报考所需证件及费用:

①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10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高级中学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县(市)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加分依据材料,并填写加分确认表,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加分。

⑥已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

每个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招考办公室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将情况汇总后提交招考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和核准。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聘用中对符合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对毕节地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通知

(五)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院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的年度考核情况。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六、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计算公示: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14:30—16: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某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或参考人员专业知识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调整或减少该学科招考计划,再按1:3比例确定该学科招聘职位的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以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学科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学科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

八、考核

组成考察组对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属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属在职职工的,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办执法室)

金沙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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