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30日。2、报名地点:
(1)户籍属城区办事处(指东、南、西、北办)的考生持户口簿(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西秀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南华路22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七楼)。
为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确保师资水平达到规定标准,根据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西府纪〔2010〕2号)和区委常委会议(区常纪〔2010〕13号)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拟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2、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政治表现好,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西秀区户籍。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在我区代课10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上,具备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
根据我区区情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编的实际,拟招聘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初中教师6名(数学1名、英语1名、电子电器1名、水利1名、畜牧兽医1名、机械制造1名)。小学教师34名(语文2名、数学9名、英语15名、音乐1名、计算机2名、体育5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其中单独划线录取小学音乐、体育教师,报考音乐、体育的考生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英语教师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与所学专业一致;(2)报考小学教师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报考初中教师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持英语教师资格证。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招聘人数将按比例下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30日。
2、报名地点:
(1)户籍属城区办事处(指东、南、西、北办)的考生持户口簿(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西秀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南华路22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七楼)。
(2)户籍属西秀区各乡、镇、办(指东关办、华西办)的考生持户口簿(迁移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所在乡、镇、办报名。
(3)户籍以2010年1月1日前迁入的为这次招聘的有效户籍,应届毕业生未登记落户的入学前为西秀区户籍。
(4)已婚人员须提供经县、区计生部门确认的计划生育证明。
3、考生报名时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交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两张,考务费100元。考务费统一收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用于考务工作的相关开支。
4、考生于2010年8月12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2010年8月3日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最后的资格审查。
(三)公告、公示
1、公告内容:(1)招聘教师公告;(2)考生考试成绩;(3)上线人员名单。
2、公示内容:(1)具备应试资格考生名单;(2)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名单。
3、公告、公示地点:区人民政府网站、西秀区教育网、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页、区教育局公示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
4、公示期:7天。
(四)考试范围:
考生分别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总分150分)、综合知识(教材教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知识,总分100分)。文科综合含中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理科综合含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的,必须是该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时任选文科或理科综合。报考幼儿园教师任选文科或理科综合。报考电子电器、水利、畜牧兽医、机械制造教师的限报理科综合。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15:00至17:00考综合知识。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以招聘数1:1比例,分学科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
(七)聘用
1、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中小学、幼儿园分类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中学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加分因素:
(1)考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加3分;
(2)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独双户子女(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子女)加3分;
(3)西秀区户籍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考生(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及因国家开发建设征用全部土地的农民家庭考生(由乡镇和国土部门把关认定)加3分;
(4)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选聘生、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加7分,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加3分(凭区引导办、团区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我区农村中小学代课:5—10年(含10年)加3分;11—15年(含15年)加5分;16年以上加10分。凭代课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并由区教育局把关认定。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均凭原件在考试前验证加分)。
3、按招聘程序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4、被聘用教师均安置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若不服从安置,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教师经聘用后,须在所聘用岗位服务期满五年。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被聘到教学岗位后,按国家规定分别享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3222604,3226273
监督电话:3463243,3349724
附件:2010年西秀区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西秀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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