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贵州省普定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4日16:00。
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费:100元/人。
2、资格审查:报考考生需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2010年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报名,已婚考生还需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以上的,必须调减招聘计划人数;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经请示市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可以开考,但须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面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不良情况反映的,核发准考证。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普定县实验学校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3日上午11:30,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报名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入学前系普定县生源或2010年5月30日前具备普定县户籍的(部分岗位放宽到贵州省或安顺市)及在普定县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子女,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办理。招聘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保密、公安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专业及要求见附表。
四、加分条件
本次招聘符合下列条件的,采取在笔试总分中(折算前)进行加分照顾。
1、农村独生子女、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烈士子女(配偶)、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加1分。
2、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加1分、省级先进个人加2分、国家级先进个人加3分。
3、个人荣立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2分、一等功加3分。
4、参加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单项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分别予以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加7分、乡级事业单位加10分。
5、参加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中到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同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意,加3分。
6、取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职业技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且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加5分。
7、取得会计资格证且报考会计专业岗位的加3分。
8、同时符合以上几项条件的,只能按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9、涉及上述加分条件第1条的,须提交县级以上相关单位证明;涉及第2、3、4、5、6、7条的须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时必须带原件验证,同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不予加分。
五、报名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4日16:00。
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费:100元/人。
2、资格审查:报考考生需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2010年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报名,已婚考生还需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以上的,必须调减招聘计划人数;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经请示市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可以开考,但须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面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不良情况反映的,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14日
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普定县实验学校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3日上午11:30,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报名处。
2、面试。笔试结束,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的,则须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考生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后,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面试考生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对考试成绩予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六、体检(特检)
体检统一在县级以上医院,按统一的体检标准(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体检对象须参加特检,特检在公安禁毒部门进行。体检(特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体检(特检)不合格者,则从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特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特检)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的体检组负责组织。体检(特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批、鉴证
(一)考察
体检(特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报名时未取得所需学历证书的须由其本人写出书面承诺书)。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审批、鉴证
笔试、面试、体检(特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聘用后,必须在所聘岗位上服务满5年,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八、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及相关要求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如有违纪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十、其他
未尽事宜,由普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3-822733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调配考核录用股)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853-82223680853-8224398
附:《普定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普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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