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锦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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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省锦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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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0年7月16日 — 7月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锦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

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28 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30 — 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3)由 省级机关及以上统一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至2010年12月31日在乡镇、 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人员每增加一年乡镇、村(社区)服务期再在笔试总成绩中累加1分,但加 分不得超过8分;(4)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2、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 以下证明材料:(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 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 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 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 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 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七、纪律监督(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

《锦屏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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