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 范文阅读
一、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
(1)郭德纲位于亦庄的别墅被曝“圈占”公共绿地之事尚无结果,他徒弟李鹤彪又把前往采访的记者给打了。遗憾的是,郭德纲不仅丝毫没有责怪徒弟,反而于前晚在说相声时拿这事现场“砸挂”,当着众多观众的面力挺徒弟的打人行为,其谈到“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
(2)2010年8月1日下午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
(3)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连续工作查实,8月1日16时,李国勇(男,31岁,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演员,艺名李鹤彪)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赢海庄园小区一住宅处,因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组采访拍摄一事,与该栏目组工作人员周某发生冲突。后李国勇将周某殴打致伤,周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
(5)央视《新闻直播间
【核心观点】
(1)从某种意义上看,郭德纲徒弟的打人事件,以及后来郭德纲的“护短”及对媒体的讽刺,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这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目前我国的某些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感还不够强,一些“富裕起来”的公众人物,从心态上看,还存在着一些“暴发户”的心理因子。或许,郭德纲还算是“比较坦率”的一个公众人物了,至少我们可以“直接”看到他的傲慢。而更多的一些“公众人物”也应该反思,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是否有正视自己的“社会责任”了。
(2)在这个事件中,可以从两方面思考。一方面,我们的记者(新闻从业者)要始终要保持客观、公正、真实的新闻报道的原则,不因为这些人的表现改变我们的工作原则。另一方面,良好的社会监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无论是官员、学者、企业家、还有像郭德纲这样的文化工作者还有普通人,“如何面对媒体”其实是检验这个是不是有一个良好的“公民素质、职业素养、法律意识包括文化水平”的一面镜子。
(3)民法学上有个专用的法律名词叫“自愿性公众人物”,指在主观上追求成为公众人物的公民同时也被视为自愿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就是说公众人物既有享受来自社会上“鲜花”和“掌声”的权利,又有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的义务。从这个角度看,任何公众人物都应该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
(4)其实,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是:“谁给了郭德纲置道德和形象于不顾,公然与社会伦理进行对抗的力量呢?”答案就是,社会对于“公众人物”犯错的过于“宽容”,让“公众人物”们无法体会到犯错的痛苦而有些“过度嚣张”。
我国内地的公众人物“犯错成本”低廉,整个社会对于公众人物的犯错太过宽容,有时候宽容到对明星的一些错误可以瞬间做到既往不咎。或许,这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文明,但必须要警惕的是,当宽容过度时,就很容易演变成一种纵容和溺爱,当这种心境发生扭曲时,非但不会让公众人物感受到社会的宽容,反倒会使他们忘记犯错成本,甚至变本加厉“祸害”社会。
二、严防“隐性腐败”
(1)今年5月底,广东省纪委证实,时任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被组织调查。李启红被中央纪委“双规”之后,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带走协助调查,一个依傍权力的家族企业也由此浮出水面。据透露,李启红家族曾从上市企业中山公用的股价14个涨停板的飙升中获取巨大收益,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而表面上看来,这些财富的积累与李本人并无干系,李不懂证券市场,最大的可能是将交易信息透露给亲朋好友,曲线牟利。
如果早实施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26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谈到“隐性腐败”,许多基层纪检工作者一点也不陌生。江苏省盐城市一名纪检干部举了个例子:该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崇岳在担任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一名干部长期巴结讨好祁,并不直接给其送钱物,但一直为其办许多私事,“甚至经常给他擦背”。这名干部来宣传部不到5年,就从非党员当上了正科长。祁事发后,此人也因为受案件牵连调离了宣传部。“与传统的物质贿赂不同,这种带着所谓‘感情色彩’的贿赂往往包着人情的外衣,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这位纪检干部分析说,“但‘换汤不换药’,腐败的本质是不变的。对于这种新的腐败现象,纪检监察机关一样应予以坚决查处。”
“按照有关学者的分类,上面这个例子可以算作‘帮助贿赂’,即通过帮助手握权力的人或其亲属解决相应的问题、困难来获取以后的关照、好处等。”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除此之外,性贿赂、信息贿赂、业绩贿赂、感情贿赂、替代行为贿赂、期权贿赂等多种形式的“隐性贿赂”在反腐败过程中被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发现,并得到重视与查处。
(3)“非物质贿赂很注重‘人情味’,官员极容易成为‘俘虏’。在现实中,隐性贿赂者与官员不是一般关系,都是称兄道弟的,平时就是黄段子互发、不分彼此的哥们。”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透露,“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领导有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他本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非物质贿赂往往是物质贿赂的前奏,行贿者经常是多种非物质贿赂手段并用,然后物质贿赂跟进,使官员在不知不觉中突破法律底线。”
在“远华案”之后,福建省又一次官场地震的引发者福州凯旋集团董事长陈凯,曾是福州首富,他的落马导致8名福州高官先后被“双规”、 35名官员涉嫌受贿1000万。据知情者透露,陈凯有着惊人的公关能力,长期与该市的高级政要密切交往,极力沟通上层关系,精心编织社会资源网络,在福州可以做到“逢山开道,遇水搭桥”。福州原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宋立诚、福州原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宋长明及福清原市委书记朱健三人过从甚密,号称“三铁哥”,陈凯为拉拢巴结他们,曾出资请三人持假护照到马来西亚等地吃喝玩乐、豪赌。而与陈凯结交更深的是福州原公安局长徐聪荣。在福州,没有多少人不知道徐聪荣是陈凯的“义父”。每年徐的生日,陈凯都要操办得非常热闹,酒宴一直设在海山宾馆。办这些事情,陈凯比徐的儿子还要积极,而且上下事务处理得妥妥当当,而他则利用徐聪荣的生日认识不少福州官场上的人物。据介绍,福州很多机关干部在陈凯的几家生意里都入了空股,每年分红,吃年饭的时候很多地方官员来捧场,在案的很多人都是在吃年饭的时候收的红包,不少官员们就这样被陈凯拉下了水。
“很多行贿者对官员开始都是打‘感情牌’,慢慢将其落入已经设置好的圈套。”李永忠认为,“与物质贿赂相比,非物质化贿赂一是具有隐蔽性,不容易被发现,具有炮弹上的延迟引信的特点,穿透后的爆炸,破坏性更大。二是温和性,常常带有感情色彩和温情面纱,一旦被腐蚀,则涉案很深。三是多次性,一旦上钩,就被层层缠绕,环环紧扣,步步紧逼,次次中招,难以脱身。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温和’的非物质贿赂其社会危害性和持续性甚至超过了财物贿赂。”
(1)反腐败斗争的过程,就是腐败形式不断多样化和反腐败手段不断完善这样一个拉锯式的对抗过程。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也就产生了贿赂的多样性。换句话说,人的一切需求都可能成为贿赂的手段或媒介。但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万变不离其宗,说到底贿赂终究是和利益挂钩,是行贿者用各种手段与受贿者进行利益交换的行为。目前,我国的法律仅仅将贿赂规定为财物,因此防止或遏制非物质化贿赂的一个基本途径就是及时修订我国的法律,扩大贿赂媒介的范围,甚至是给人带来利益的一切媒介。这就是防范“隐性腐败”的关键。
(2)对于“隐性腐败”,如果从根源角度出发,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就是“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如果能让腐败难以发生,任何类型的贿赂就都没有了土壤,“隐性腐败”也会“销声匿迹”。现在最可怕的是,是群众的“漠然性”。如果人们已经习惯了通过“隐性腐败”来解决问题的时候,“腐败”将极大地伤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当人们认同接受“腐败”带来好处的时候,社会公正的是非道德界限将完全错位。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对“不守法、不公平、不道德”的行为逐步感到“麻木”,形成对腐败的所谓“认同感”,自觉接纳腐败的人际关系和生活逻辑,造成腐败腐而不败,斩而不绝。所以,“隐性腐败”虽然比“直接腐败”,可能“感觉上”危害小些,而实际上,其“潜意识”中的破坏力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3)正是这种对待腐败问题、对社会不良现象“由他去吧”的态度导致腐败有了更广的生存土壤,由反腐败转而也去腐败,距离并不很长。反腐败可以说是在跟人类的贪欲作“斗争”,永远不能寄希望于行使公共权力的人能够严格依靠私德来自我约束。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再抱有幻想,对腐败,无论是“显性”还是“隐性”,都要“零容忍”。
(4)要想使“隐形贪官”现出原形,无处藏身,或者让使其隐形的时间缩短,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制约官员的权力。要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改变一些官员“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让官员谨慎用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其次,要全面推动建立官员财产等重大事项报告及公示制度,只有将官员的财产等重大事项掌握在组织上、曝晒在阳光下,才会真正使官员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中操作,一些腐败行为、不廉思想才会“现形”。
(5)综合而言,我们如果“限定权力边界”就必须要回归到“权力的来源”上来,要把权力机制放在人民监督和法制的阳光下运行,并辅以财产申报制度,以及更为严厉的惩治措施,从而加大贪腐的违法成本,使得腐败更好地处于可治理状态。
三、遏制高校招生腐败
(1)浙江航海模型加分案——2009年5月,浙江省教育厅厅长信箱接连收到举报邮件称,绍兴一中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学生多来自权势家庭,而这一比赛几乎只需缴费报名培训即可获奖,这意味着这些学生每人能在竞争激烈的高考中获得20分的加分。浙江省教育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学生凭真本事达到田径、球类等项目标准的话,加分是理所当然的。关键是不少考生家长利用权势,可以通过‘三模三电’项目获取高考加分”。
(2)重庆更改民族身份案——2009年6月,重庆市文科状元何川洋因涉及少数民族加分造假,被重庆市纪委、民宗委、教委、招生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裁定为违规。此事引发了公众对高考加分制度的质疑。据调查显示,重庆市有多名考生为获得高考加分,更改民族身份,将户籍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地。
(3)重庆高考移民案——2009年7月,,同样在重庆市,数百名“高考移民”案再度掀起波澜。重庆市万州区赛德、纯阳等学校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一直大量招收市外普通高中学生入读,向他们承诺在重庆市参加高考,享受重庆市考生同等待遇,每生收取1万元到3万元的赞助费。据悉,2006年年初在纯阳、赛德两校发现的市外考生多达474名。而这种行为曾经得到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配合”。
(4)松原市高考舞弊案——发生在吉林省松原市的高考舞弊案可以说是最为常见的腐败形式之一。2009年6月,吉林省松原市就高考舞弊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2009年高考期间,吉林省松原市共查获各种违法违纪33人,其中7人替考,26人违反考场纪律。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3月以来,该市扶余县第一中学教师在扶余县高考学生中大量销售间谍专用器材,供学生高考作弊使用。此外,松原市还出现了考场上学生抢夺试卷强行抄袭的事件。
(5)湖南罗彩霞被顶替案——在2009年,最为轰动的招生腐败案当属“湖南省罗彩霞被顶替案”。2009年3月,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的罗彩霞在即将大学毕业时发现了自己2004年高考落榜的真相。当年,罗彩霞没有等到期盼的录取通知书,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在此期间王佳俊一直使用罗彩霞的身份学习、生活、工作。此案件引人注目的另一个原因是王佳俊父亲王峥嵘的身份——隆回县公安局原政委。
(6)高校招生可能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定向招生计划变相敛财;使用机动指标降分录取,机动指标比定向指标更紧俏,也更昂贵,考生家长既要有过硬的关系,也要有经济实力;此外,少数民族预科生指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特长生招生、补录等招生环节,也都让一些人有机可乘。
在一些“大人物”的手中,都有特批一定数量考生入学的权力。这样特别的权力,很有可能会成为腐败的基础。这些由特权产生的问题都是早已存在的,虽然这些规定的产生都有其合理性。由于执行这些规定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很多都是领导说了算。一旦出了错,还要捂着掩着,对于解决问题没有积极的帮助。但要是这些规定出台之前都有专家论证,然后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听证,就算有错,那也有错易纠,利于解决问题。
比如现在招生的时候都有提档人数比实际人数高的情况,目的是为了防止招不到原定的招生人数,学校收入受到影响,可这些可变动的人数就成为一些人腐败的机会。如果让群众来选择,这个主要为照顾高校收入的政策可能就会改变,超出招生人数来提档会不被允许,从而减少腐败产生的可能性。
(1)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教育的公平发展,教育不公平更将会直接影响到全国绝大部分的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着人心向背。遏制高校招生腐败现象,彰显教育公平,也是彰显社会公平。如果这个不能合理的得到解决,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2)对于高校招生腐败问题,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要高度重视,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措施,进一步遏制高校招生腐败现象,让高校招生中的“潜规则”尽快消失。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一方面要提高高校招生工作者的文化素质,加强工作者之间的监督管理,让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透明化。另一方面要提醒广大家长,家长要时刻叮嘱自己的孩子,一个人的成功是靠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帮助所取得,但得到他人的帮助时,并不是要求别人帮你开“后门”和“潜规则”。
(3)引发“高校招生腐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没有实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高考录取向外公布的信息太少,对于多数人来说,除了被动的被告知结果以外,没有更多合法的渠道可以了解到更多情况。在信息的缺失之下,高考录取的有些环节已经成了一个“信息黑箱”,其中大量本应透露的信息被人为阻隔掉了。
同时,高校招生要取消任何特权,让招生透明公开,让决定招生方式的权力真正交还整个社会,由全社会来进行监督,这样才能消除高校招生引起的腐败。
(4)目前高校招生的腐败问题,既与长期形成的“走后门才能办好事情”的公众心理惯性有关系,也与少数招生单位监管制度执行不力有关系。治理招生腐败,在现有高校产权的基础上,还是要“讲政治”。国家公务员网老师认为,治理高校招生腐败可以有以下几种思路:一,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加强司法和纪律检查力度;二,实行信息公开,除了通过网络进行招生信息的公开,还应加大宣传,培养公众的鉴别力;三,弱化、分化招生单位核心权力,用“集体招生”制度杜绝“个人招生”的偶然性。通过这些制度性的改革,将能进一步减少高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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