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右上角“2012年4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通知单打印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打印。
考场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对山东省自学考试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答题卡填涂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考试前,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应考倡议书”的内容,然后在规定的位置签名。
5、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增加答题卡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
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清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按题号顺序依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作答时,须在“大题号”栏内写明大题号,小题号书写在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
7、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写下题号,预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
8、对答案进行修改时,可将删除部分用笔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修改答题内容。
9、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10、外语类课程,无论试题上的答题指导语如何描述,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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